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念好“四字诀” 执源治理显成效
今年以来,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不断强化综合治理,从源头上解决“执行难”问题,统筹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围绕案中案后、案里案外四个环节,念好“调、兑、督、释”四字诀,推进“调立审执一体化”执源治理工作,不断提高民事案件自动履行率,提升纠纷实质性化解成效。截至10月底,全院已积极促成256件民事案件自动履行并结案,调解成功后的自动履行率达17%。
一次合格的调解,不仅能让当事人服气,也能为当事人自动履行打下基础。耀州法院法官在调解纠纷过程中,注重将法理、事理、情理相融合,“对症下药”开展调解工作,以道理说服人、以法律教育人、以真情打动人,把事理理清、把法理说透。在送达调解书时,法官还向双方当事人进行判后答疑,详细说明调解法律依据,解答当事人的法律疑惑,促使当事人“口服”更“心服”,让当事人对裁判结果“读得明、看得懂、想得通”,提高其自动履行的积极性。
当庭兑付不仅可以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同时也能快速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案件审理过程中,耀州法院法官通过实地走访、巡回审判,坚持面对面沟通、心与心交流,从细枝末节处找准双方的思想症结所在,帮助进行证据核实、查明争议焦点,通过恰当有效的释明劝解,消除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对标的额小、争议不大的纠纷案件,法官引导当事人通过当庭兑付方式减少诉累、降低成本,让纠纷得到实质性解决,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案件以判决或调解结案,并不一定等同于权利的实现。耀州法院始终将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贯穿纠纷解决全过程,在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时,法官一并向履行义务方送达《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提醒当事人按时按期自动履行义务。同时,耀州法院法官坚持主动服务,对结案案件进行跟踪了解,对确有履行能力的当事人,在履行期限快到仍未履行时,再次进行说服教育,告知生效协议的法律效力及不履行协议的法律后果,消除当事人对生效法律文书的模糊认识,打消其“拖下去、赖下去”的错误想法,让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从源头上减少执行衍生案件。
此外,耀州法院坚持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传融入日常工作,对辖区群众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结合典型案例释法析理,将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有关法律规定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宣讲,营造“人人诚信、处处守信”的浓厚舆论氛围,用司法力量营造诚实守信好风尚。
(李成龙 通讯员 吴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