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铜川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印发了《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履职报告制度》,强力夯实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打牢责任基础。
近日,铜川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印发了《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履职报告制度》,强力夯实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打牢责任基础。
《履职报告制度》共14条,从履职对象、履职内容、履职方式、履职时间等方面对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的履职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检察机关内部党组书记、检察长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定期不定期报告专项斗争履职情况。
下一步,铜川市检察机关将狠抓制度落实,真正推动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度落地生根。一是制度再细化。将根据工作职责制定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具体责任。二是制度台账化。将建立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专项斗争台账,将履职情况和举证材料纳入台账管理。三是考评常态化。对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履职进行考核评价,将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情况作为年度专项斗争考核的主要内容,与年度考核挂钩。
(铜川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 任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