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渭南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

为持续深化“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日前,渭南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加强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的通知》,推动全市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工作,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单位要在2022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任务。要在各村(居)建成至少1个法治文化广场(教育基地)、配备不少于1套乡村普法教材、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和法律顾问、培养不少于1名“法律明白人”,配备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机,推进“互联网+公共服务”建设。要整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职能,集中受理和解决基层群众法律服务事项。

《通知》强调,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各项规章制度。要加强培训,强化镇、村(居)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要严格村(居)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强化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考核评估,确保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发挥好基层社会治理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记者 张建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