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检察做实公益诉讼 守护母婴“小空间”
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母婴室整改“回头看”。 通讯员 李甜 摄
华州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华州区人民检察院对辖区内母婴场所设施建设开展“回头看”。
2024年6月,该院对辖区内公共场所母婴设施的设置、基本配置、日常维护等方面进行全面走访调查,发现部分公共场所基本设施配备不规范等问题。此次“回头看”发现先前不合规范的母婴室内均安装了热水洗手台,并配有尿布台、带盖垃圾桶等设施。墙面上还张贴了“母婴室使用指南”,告知母婴室的开放时间、使用指引、应急预案等。改造后的母婴室为广大宝妈提供了私密、便捷的哺乳喂养空间,这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保障妇女权益的履职担当。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立足检察职能,继续聚焦妇女权益保护工作,推进母婴设施标准化建设长效管理,积极营造“有爱无碍”的社会氛围,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注入更多“检察温度”。(通讯员 杨培欣)
华阴市人民检察院
近日,华阴市人民检察院对辖区内母婴场所设施建设开展“回头看”,旨在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进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前期,该院“春玲”未检工作室联合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开展母婴设施建设专项监督活动,发现辖区内部分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存在配套设施不规范问题。本次“回头看”随机抽查了华山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华山高铁站、客运站,查看了母婴室整改情况,发现母婴室里已经配置婴儿尿布台、婴儿床、帘子遮挡等设施。母婴室整体布置温馨舒适,环境干净整洁。
该院将坚持人文关怀和为民办实事的工作理念,持续跟进母婴设施标准化建设向长效管理迈进,更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更多温暖和便捷,为华阴创建文明城市贡献检察力量。(记者 高娟;通讯员 陈倩倩)
大荔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12月31日,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母婴设施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对辖区医疗机构、汽车客运站等公共场所母婴室规范化建设整改情况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
前期,该院“同舟远航”未检工作室联合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开展母婴设施建设专项监督活动,发现辖区内部分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存在配套设施不规范问题。本次“回头看”随机抽查了大荔县妇幼保健院、丰图义仓景区、大荔县旅游集散中心,查看母婴室整改情况,发现已按照规定标准设置母婴室,室内配置带有安全扣的婴儿尿布台、婴儿床等设备,为孕期、哺乳期妇女及婴幼儿提供舒适且私密的环境。母婴室整体布置温馨舒适,环境干净整洁,宣计站还配置孩子娱乐设施,进一步扩大母婴室服务使用范围。
母婴室建设不仅是文明城市建设的要求,更承载着全社会对妇女、婴幼儿的尊重和呵护。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持续关注母婴室的使用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记者 高娟;通讯员 李甜)
潼关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12月30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对辖区内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开展“回头看”,检查相关部门推动母婴室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母婴设施从无到有、从有到优,进一步保障妇女儿童权益。
前期,该院在县域内开展母婴设施建设专项监督行动,未检检察干警在全县调研走访医院、汽车站、旅游景点等多个公共场所,大部分场所均设置母婴室,但部分仍存在使用率不高、面积不达标、设施不全面、卫生不干净等问题。研判后,该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公共场所的母婴设施不规范问题进行整改,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整改措施。本次“回头看”随机查看汽车站、医院等场所,发现已全部配备符合标准的婴儿床,并配备冰箱、洗手液、湿纸巾等物品。汽车站的母婴室还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定期通风、消毒,保持母婴室干净整洁,为“宝妈”旅客们提供舒适贴心的服务。
母婴设施是体现城市温度的一个窗口,下一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妇女权益保护工作,继续推进母婴设施标准化建设长效管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凝聚多方合力,运用法治“力度”守护城市“温度”。(记者 马睿妮;通讯员 尚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