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渭南市公安局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以“除枪爆 清祸患 保民安”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日活动,全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主动作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了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
近日,渭南市公安局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以“除枪爆 清祸患 保民安”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日活动,全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主动作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了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
渭南市公安局结合《关于深入推进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当地实际,于2月27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部署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集中宣传日”相关事宜,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集中宣传日活动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市治安部门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好此次集中宣传日活动。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在接到通知后,迅速围绕活动主题,制作展板,联系场地,印制宣传资料,深入推动全市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集中宣传日活动开展。
全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结合当地实际,以近年来全国或省内涉枪涉爆典型案例和本辖区近年查获的网上网下涉枪涉爆案事件、相关涉枪涉爆法律法规、激励奖励办法和案件举报电话等为主要内容进行宣传,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纸有字、网络有言、户外有势。全市各基层派出所采取发放通告、散发宣传单、公布举报奖励标准、悬挂横幅等方式对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进行宣传,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微博QQ群等互联网平台宣传渠道在辖区内进行广泛宣传,使此次宣传活动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宣传活动中,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赵明强、副支队长王震分别带队前往临渭、高新两个区的宣传点开展活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和渭南主城区治安大队民警坚守岗位,积极开展此次集中宣传日活动;韩城市公安局在党家村景区游客接待中心广场和司马迁广场设立宣传站,向广大游客和辖区群众宣传缉枪治爆工作,讲解典型案件;经开分局民警印发了《致辖区人民的一封信》和印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材料在人员聚集较多的地方进行发放;富平县公安局、白水县公安局利用企事业单位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和相关视频,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专项行动的热情;澄城县公安局以该县2017“4.28”非法爆炸物品制造案件为主要内容,以案说法,引导群众积极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潼关县公安局邀请县电视台在现场对宣传进行报道,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派员前往经开、华州检查督导集中宣传日活动开展情况,确保此次集中宣传日活动出实效,结实果。此次宣传活动,全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设立公开举报电话14部,制作展板100余个,悬挂横幅800余处,利用LED电子屏滚动播出宣传内容100余次,发布相关宣传信息80余条,现场接受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3万余人,主动上缴子弹6发。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在全市形成了“严打、严治、严管、严防”的强大阵势,构筑了全民参与的坚实防线,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专项行动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参与意识,有力地推动了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省公安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