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建立社区矫正专职社工队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健全社区矫正制度的要求,近日,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建立社区矫正专职社工队伍。
《意见》从政府、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矫正小组六个方面明确了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内容。强调市县两级要做好社区矫正专职社工队伍的招聘、管理、保障工作,落实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专项资金,按照配备比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明确了社区矫正专职社工的职责任务和待遇标准。《意见》指出要着力解决社区服刑人员就业就学和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问题。
《意见》的出台为加强社区矫正队伍提供了具体可行的政策依据,将有力推动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陕西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