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富县检察院:能动履职保护红色资源
在深入推进“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中,富县检察院认真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共办理英雄纪念设施、红色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已督促完成修缮红色遗址1处,烈士墓迁葬2处,办理的“督促保护散葬烈士墓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为民办事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质量提升专项活动千案展示。
全面摸排,健全工作机制
围绕全县英雄烈士纪念设施、革命遗址、党史胜迹等14处旧址遗存,检察干警深入乡镇进行现场摸排,全面调查掌握革命遗址、纪念设施、烈士墓葬等红色史迹保护现状及职能部门履职情况。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推进法治富县建设的意见》,加强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文物局、烈士陵园管理处等单位联系,座谈研究,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及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工作协作意见》,与相关行政机关建立了工作机制,实现了信息共享,共同保护好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产、烈士纪念设施等红色资源。
因案施策,破解保护难题
为提升办案质效,通过案件总结、实地走访、与行政机关座谈磋商等方式进行梳理,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在办案中找准监督依据和监督对象,有效推动问题整改。如今年3月份,富县检察院经调查走访,发现富县北道德乡柳池村对3名无名烈士墓散落乡间,无人问津,吉子现乡3座散葬烈士墓未得到有效保护,随即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履行职责。同时,主动联系走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委党史办,查询中华英烈网及《陕甘宁边区革命英烈名录》等文献资料,最终找到了3名无名烈士中的1名烈士亲属,经与烈士亲属协商后,将6名革命烈士灵柩迁葬至富县烈士陵园。根据红色资源保护专业性强、整改难度大的特点,因案施策,协同共治,发挥好诉前磋商和与诉前检察建议等程序优势,加强与行政部门的良性互动,有效推动了监管难题的多元化解决。
以点带面,常态化推进红色资源保护
富县检察院坚持以点带面推进红色资源整体保护,及时跟进个案相关问题的整改,积极参与红色资源保护的深层次治理。针对中央红军三五八旅旧址、东村会议旧址、毛泽东旧居、榆林桥战役遗址等革命旧址保护问题,向县文物局、乡镇政府等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政府部门既加强对革命遗址遗迹的红色物质文化保护,也重视对革命故事等红色非物质文化的挖掘,推动各级政府先后投入650余万元资金统筹红色资源的维护、挖掘等工作。同时,结合服务乡村振兴建设,富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协调和引导相关职能部门将革命遗址遗迹所在村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提升红色资源保护质效。规范建档立卡,有效发挥档案材料的记录、见证和考核作用,常态化推进“寻保传”专项活动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