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结”变“和谐扣”
6月26日,子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来到子长中学附近的一块空地,对这里建筑垃圾清理情况开展“回头看”。这块空地上曾经堆放着建筑垃圾,由此引发了行政争议。如今,垃圾清运了、争议消除了,检察官的脸上也露出了笑容。
事情还要从头说起。
5月26日,刘某带着疑惑和对城管执法部门的不满来到子长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路边本来就堆着建筑垃圾。我只倒了一车建筑垃圾,城管部门就全算到我身上,我想不通。”刘某说。
原来,申请监督人刘某因家中装修新房产生了一些建筑垃圾,便用三轮摩托车将建筑垃圾运到离家不远的子长中学新校区附近,倒在了公路边,结果收到了子长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的处罚告知书,拟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刘某有些委屈地说:“子长中学新校区附近正在开发,有一大块空地,平时有很多建筑垃圾堆放在那里,所以我也把垃圾倒在了那里,没想到城管部门要罚我500元。”
了解了刘某的情况后,子长市人民检察院成立办案小组,对垃圾倾倒地进行了实地查看,又听取了子长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的意见,查看了行政执法卷宗,进一步查明了案件事实。在充分了解了案情后,办案检察官们有了办案思路。
5月30日,子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晓霞带领办案小组成员来到刘某家中,从事实行为的违法性、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合理性合法性、倾倒建筑垃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等方面,对刘某进行了释法说理。经过检察官耐心细致讲解,刘某紧皱的双眉渐渐舒展了。“话不说不明,理不辩不清,都怪我自己不懂法、图方便,犯下这样的错误。现在我心里的疙瘩解开了,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这就去把周围的垃圾全部拉走!”刘某说。
做通刘某的思想工作后,办案小组与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及时反馈了刘某的态度和想法,建议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综合考量刘某改正违法态度较好、能够及时恢复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等情况,酌情降低罚款数额。最终,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对刘某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刘某清理了倾倒的建筑垃圾后,办案检察官们和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对清理后的场地进行了查看,发现刘某不但清理了自己倾倒的一车垃圾,还将路边堆放的其余垃圾也进行了清理。原来,刘某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行政执法部门和检察机关带来的麻烦,所以用实际行动来弥补过错。
“这个三轮摩托车不光能干坏事,还能干保护环境卫生的好事。”刘某朴实的话语引来了大家笑声。
“这起案子不仅涉及群众利益,而且还涉及群众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矛盾,必须认真妥善处理。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坚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的理念,通过上门释法说理,最终让‘矛盾结’变成‘和谐扣’。”王晓霞说。
(徐洪娜 记者 王延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