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县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嫌挪用公款案件
2022年7月19日上午9时,延长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某涉嫌挪用公款一案,30余名干部群众临案旁听。
经审理查明,2016年至2022年,被告人张某在担任延长县中医医院出纳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2146976.69元。其中1582478.94元借给其弟弟用于从事营利性活动,564497.75元归个人使用,且超过三个月未还。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情节严重,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所犯罪名成立。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罚。其挪用公款的数额全部未退还,使国家造成巨大损失。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庭当庭宣判,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又六个月,并追缴违法所得2146976.69元。宣判后被告人表示不上诉。
庭审结束后,旁听干部群众纷纷表示,要以此案为戒,洁身自好,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踏实做事,清白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