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一份检察建议督促追缴水土保持补偿费50万余元

据了解,在洛川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督促下,欠缴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涉事企业日前如数补缴相关费用50.27万元。

2022年11月,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某育种有限公司在开办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中,欠缴相应的水土保持补偿费。

水土保持补偿费既是用于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的专项资金,也是国有财产组成部分。在发现该案线索后,办案检察官实地走访相关行政机关及涉事企业,了解到涉事企业因疫情原因资金周转困难,加之对其欠缴的水土保持补偿费金额存在异议,一直未履行缴纳义务。随后,办案检察官对涉事企业开展释法说理,并以诉前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行政机关开展征收工作,确保了国有财产入库。

下一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将联合行政审批、水务、税务等相关部门,立足各自职能发挥监管职责,建立水土保持补偿费长效监管机制,以“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检察为抓手,加大促进全县范围内水土保持补偿费的监督征收,保障公共利益。

(记者 陈宏江 通讯员 屈坤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