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府院联动推进社会治理
4月13日,延安市政府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推动行政与司法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等方面机制衔接,提升行政管理和司法裁判综合效能,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意见》规定,府院双方要在确保行政决策精准合法、风险防范化解稳妥及时、社会治理依法高效、联动机制顺畅运行等方面协同发力,从联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35个方向,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等97项工作,对全方位、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建设作了具体规定。
《意见》要求,要确保重要行政决策制定实施更加精准,建立清单管理制度,严格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两级法院要通过司法建议、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标定界限、标明程序、提供咨询,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要聚焦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法院与政府部门沟通协调,精准有效防控风险,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积极作用;建立行政诉讼风险提示白皮书制度,加强司法建议工作。要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推动企业破产工作市场化、法治化运行,营造公正透明市场环境;联动加强知识产权、生态环境资源等保护工作,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李志勇 通讯员 惠兴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