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进乡村 司法为民零距离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基层社会治理作用,切实方便群众诉讼。5月30日,志丹县人民法院杏河法庭干警前往志丹县侯市便民服务中心井坪行政村,以巡回审判方式公开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被告任某因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为由,于2013年由被告高某担保向原告洪某借贷2万元。借款后因被告任某生意亏损,经原告催要,多年来一直未偿还该债务,原告诉至杏河法庭。经与保证人高某联系,高某称其家庭住址偏远,交通极为不便,加之其妻子病重,身边时刻需要人员护理,不方便参加诉讼,为了帮助查明案件事实,方便当事人诉讼,杏河法庭干警翻越几十公里山路,驱车前往被告高某的家里,将法庭开到了农家小院。

通过原告陈述,被告答辩及法庭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法庭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虽然最终没有达成调解协议,但通过法官的辩法析理,双方当事人均对自己的权利义务有了明确的认识,均表示服判息诉。

巡回审判,迈出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俯下的是身板,树起的是信任。近年来,志丹县人民法院杏河法庭坚持以人民群众获得感为首要评判标准,用“案结”打开当事人“心结”。以开展巡回审判,法律宣传为抓手,在辖区3个乡镇设立诉讼服务站,49个村委设立诉讼服务点,将司法服务送到人民群众“家门口”。通过法官携卷下乡巡回审判,法律宣传等方式,做到“法官多往乡下跑,群众少往法庭跑”,极大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纷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