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撕破电子烟的伪装

9月16日,神木市公安局侦办的程某某、马某某贩卖新型毒品案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这是神木市破获的首例“上头电子烟”新型毒品案件。

7月份,神木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在侦办一起吸毒案件时,发现一种名为“上头电子烟”的新型毒品在榆林境内出现。这种电子烟含有国家管制的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

围绕这一线索,神木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专班展开侦查工作。通过多日摸排走访,专班民警发现程某某、马某某有重大嫌疑,随后在榆林市内将二人抓获,现场查获“上头电子烟”2根,在程某某住所查获“上头电子烟”1根、电子烟杆6根、烟油2瓶。

经侦查查明,程某某获得毒品“上头电子烟”后,通过微信交易贩卖给高某某,高某某联系到买家后,通过邮寄渠道售卖。专班民警又在榆林市某菜鸟驿站,截获毒品“上头电子烟”4根。

据办案民警介绍,新型毒品是指利用人工合成的兴奋剂、致幻剂类等毒品,由国际禁毒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管制的、直接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使人兴奋,连续使用能使人产生依赖性的一类精神毒品。很多新型毒品被伪装成“电子烟”“饮料”“糖果”等,因迷惑性强,导致部分人认为其危害性不大而进行尝试。

程某某、马某某贩卖的电子烟,经上海司法科学研究院鉴定,含有合成大麻素成分,属于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吸食后具有成瘾性、危害性,其行为已经构成贩卖毒品罪。

目前,案件已初查完毕,由神木市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至市人民法院。

案件办结后,神木市公安局根据程某某贩卖“上头电子烟”新型毒品的情况,督促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深入查找、销毁市面上残留的相关电子烟,阻止毒品扩散,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危害。针对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相关行业存在严重的安全监管漏洞,神木公安制发公安提示函,提出加强寄递渠道监管等具体举措,通过多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合力。同时,神木公安不断加强宣传,依托社区开展禁毒预防教育,提升群众对于新型毒品的辨别和防范能力,实现禁毒办案与社会治理的有机结合。 

(李济良 张君瑞 记者 张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