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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佳县检察院:用“镜头”记录司法公正

3月2日,榆林市佳县人民检察院对周某某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张某某涉嫌盗窃案的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全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这是该院首次在看守所施行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充分彰显了在“镜头下”办案的决心。

其间,承办检察官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和值班律师听取意见的过程将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告知认罪认罚的法律性质和法律后果,并就检察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以及程序适用作了详细说明,同时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及值班律师的意见。犯罪嫌疑人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在值班律师和“镜头”的双重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经承办检察官、值班律师、犯罪嫌疑人三方确认后,以“一案一光盘”形式对此次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进行固定封存留档。

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细化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流程,落实好、运用好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让检察权在“镜头下运行”,有效提升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