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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绿水青山的守护者——榆林市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助推生态文明建设侧记

被称为“陕北小江南”的高西沟村,位于米脂县城以北20公里处。曾经的这里山上光秃秃,沟里乱石头,年年遭灾害,十年九不收。从20世纪50年代起,勤劳勇敢的高西沟人,在村党支部的带领下,以改善生态环境、保持水土、促进增收为己任,将一个地表破碎、荒芜贫瘠的穷山沟改造成了山清水秀、旱涝保收的“陕北小江南”,打造出了黄土高原生态治理的样板。

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为做好高西沟生态治理样板的守护者,米脂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为黄土高原生态治理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2021年初,该院制定了《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服务“三农”工作的意见》,开展为期3年的公益诉讼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工作。《意见》明确,要以“为榆林市南部县区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治理提供新时代高西沟经验”的县域生态建设目标为引领,强化公益诉讼对大气、水体、土壤污染防治的监督力度,为构建山水林田湖生态综合治理体系,系统推进淤地坝水土治理等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提升县域森林覆盖率,构建无定河流域绿色屏障贡献检察力量。

对县域内发现的破坏土地资源违法行为,米脂县检察院主动出击、坚决打击。某公司采气厂在米脂县建设油气井,完工后,钻井产生的两千余吨泥浆、岩屑等废弃物长期堆放井场未及时处置。检察院经立案审查,及时向监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职责。某局接到检察建议后,迅速开展行政执法,责令生产企业立即整改,并处以4万元罚款。很快,井场的废弃物全部清理完毕,累计清运废弃物2600余吨,施工现场植被进入恢复状态。

该院检察干警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时发现,米脂县城郊区无定河河堤堆放大量生活垃圾,气味刺鼻难闻,周边群众怨声载道。检察干警立案调查查明,由于冬季连降大雪,县城内没有固定的积雪倾倒场所,加之居民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将生活垃圾和积雪混合倾倒。天气变暖后,积雪融化,垃圾混同雪水蔓延,造成环境污染。查明情况后,该院立即向相关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相关监管部门连夜开展垃圾清运工作,出动各类车辆13辆,清运垃圾39车约82吨,将现场垃圾全部清理干净,并在回复检察建议时表示,将开展宣传教育、加大监管处罚力度、提案政府选定积雪固定倾倒场所,引导规范居民倾倒垃圾和积雪行为,努力打造优美乡村环境。

2021年,高西沟村林草覆盖率70%,治理程度78%,成为黄土高原水土保持工作的一个样板。米脂检察人将该样板的带动效应运用在公益诉讼推进全域水土保持工作中,办理了一批具有典型性、一定影响力的案件。其中徐某某、武某某、胡某某等6人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破坏生态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省检察院黄河流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该院在办理此案中,认定徐某某、武某某、胡某某等6人的行为破坏了当地水土保持,不利于黄土高原生态治理,且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后果,要求当事人通过以工代偿方式抵偿部分生态修复金。针对此案发现的行政机关监管中的漏洞,检察干警及时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并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得到了一致认可。

2021年以来,该院共办理公益诉讼生态环境保护类案件44件,占公益诉讼案件总量的58%。米脂县检察院依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服务了乡村群众,得到了社会各界肯定与支持。“下一步,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围绕‘三大攻坚战’、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开展工作,以高西沟生态治理为样板,制定公益诉讼服务和保障黄土高原生态保护的米脂检察方案。”米脂县检察院检察长拓玉林说道。   

(李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