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执行 步履不停——绥德法院执行攻坚侧记

为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守护司法公信权威,绥德县人民法院积极采取多种措施,着力解决执行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执行质效,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无力偿债却打赏主播?拘留罚款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却规避执行的行为,给执行工作增加了困难。绥德县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灵活运用执行强制措施,加大执行力度,获得了当事人的好评。

5月17日,绥德县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被执行人有能力一次性履行却规避执行的劳务合同纠纷案。

文某某与雷某某因劳务合同纠纷诉至绥德县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雷某某应支付文某某工资及交通费、食宿费16300元。但雷某某一直未履行。无奈之下,文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雷某某依法拘传至法院。经过执行法官一番释法明理,雷某某仍态度坚决地说自己无履行能力。沟通过程中,雷某某手机响个不停。通过细致查看雷某某微信红包年度账单、网络平台转账记录等,执行人员发现雷某某每月娱乐生活很丰富,不仅有住酒店、KTV的消费,每月支出上万元,还时常在网络平台打赏主播,明显具有偿还能力。

执行法官劝雷某某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告知其不履行义务可能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然而,雷某某当日仅履行了1万元后,对剩余6300元拒绝履行。鉴于被执行人雷某某行为恶劣,为维护法律尊严、树立司法权威,执行法官依法将其司法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0元。次日,雷某某在拘留、罚款双重措施的震慑下,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错误,履行了剩余款项。法院依法提前解除了对其的拘留。

拿到执行款后,申请执行人文某某对执行法官连连道谢,还送来了锦旗。

拒不到庭还逃避执行?联动拘传

“找人难”是影响执行工作顺利推进的一大难题。绥德县法院严格落实与公安机关的联动执行制度,充分利用与公安机关的布控联动机制,通过依法采取一系列强制措施,有力震慑了心存侥幸,规避、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进一步提升了司法为民服务水平。

4月8日,通过与榆林公安联动,绥德县法院成功拘传3名被执行人。

2016年6月,安某向某银行借款26万元后分文未还。执行立案后,被执行人安某拒不到庭,也不向法院申报财产。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布控措施。2023年4月8日,榆林公安民警在榆林南高速检查站将被执行人安某控制。随后,执行人员将其拘传至法院,鉴于其拒不履行的态度,依法对其予以司法拘留。

2017年9月,贺某某给弟弟作担保,向某银行借款20万元,二人均未偿还借款。执行立案后,因负连带偿还责任,被执行人贺某某被民警成功控制。执行人员将其拘传至法院。因贺某某态度强硬,毫无履行意愿,法院依法对其予以司法拘留。

2016年11月,张某为同村朋友作担保,向某银行借款35万元。张某与其朋友均未偿还借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张某因负连带偿还责任被法院依法布控。民警将其控制后,执行人员将其拘传到庭。迫于执行压力,张某当日履行了6万元,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分期偿还剩余款项的协议。

制造“家中无人”假象?见招拆招

“你明明就在屋里,却这么长时间不开门,难道你能永远不出门吗?”看到被执行人为了躲避执行制造“家中无人”的假象,执行干警啼笑皆非,最终将其拘传至法院。

2013年1月,李某某向黄某某借款2万元并约定利息。2019年2月,因多次向李某某催要借款无果,黄某某提起诉讼。绥德县法院依法判决李某某应偿还黄某某2万元借款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系亲戚关系,因家事纠纷导致关系紧张。被执行人李某某抵触情绪很大,面对法院传唤拒不到庭,也不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于是,执行干警到李某某家进行上门强制传唤。到了李某某家大门外后,执行干警发现大门反锁,多次敲门、喊话,屋里始终无人应答。执行干警便佯装撤离,到李某某院子隔壁山头眺望,看到其窑洞门开着,判断李某某就在家中。最终,执行人员成功找到李某某,将其拘传至法院。

经执行干警释法说理,讲明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被执行人李某某表示愿意还款。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除之前法院划拨被执行人账户兑付申请执行人的2625元外,剩余执行款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以1.5万元一次性解决。

(张震 徐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