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个孩子向阳而生——子洲县人民检察院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未成年人权益维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对未成年人的温情呵护更是一项需要足够的热情才能做好的工作。”9月11日,子洲县人民检察院暖阳工作室未检检察官接受采访时说。近年来,子洲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团队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拓展救助和保护渠道,推动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让每个孩子向阳而生。

“推动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是暖阳工作室的职责所在。”在谈到办理的一起跨省联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时,子洲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团队检察官说。2022年8月,子洲县人民检察院驻监所检察人员对在押人员张某进行日常讯问时,了解到张某年仅8岁的儿子处于事实无人抚养和失学状态。检察人员进一步调查,得知张某的父母已去世,其儿子的户籍地在山西省方山县,目前由榆林市未成年人救助中心临时监护。由于张某儿子的户籍不在榆林,子洲县人民检察院无法为其进行更多的社会化救助,于是积极与方山县人民检察院沟通联系,并将张某儿子救助案的线索移送方山县人民检察院。同时,子洲县人民检察院对张某儿子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程序。

方山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线索后,及时与方山县教育、民政等部门联系,搭建了“一案两地四部门”协作平台,通过精准个案管理、跨省司法救助,全力推动该起案件的办理。今年9月1日,在多方努力下,张某的儿子顺利入学。

在护航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子洲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团队坚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通过帮教让涉罪未成年人重回正轨。

“谢谢检察官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后我一定遵纪守法,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近日,子洲县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收到一名涉罪未成年人发来的信息。

2022年,子洲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团队在办理一起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通过沟通、教育,使涉罪未成年人小邓深刻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错误。在进行社会调查中,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小邓触犯法律的根源是其法律意识淡薄,缺乏有效的家庭监管。

在综合研判后,子洲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小邓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并邀请妇联、关工委相关工作人员参加附条件不起诉宣告仪式。宣告仪式上,承办检察官对小邓进行了法治教育,同时就小邓家长存在的监护缺失问题发出《督促监护令》。经过帮教,小邓顺利通过了六个月的考验期。

在办案中,子洲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团队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尽力挽救每一名涉罪未成年人,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帮助他们重启新的人生。

今年以来,子洲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团队努力探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方式,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进家庭等活动。3月15日至4月15日,为落实好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子洲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系列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宣传法律知识,引导未成年人牢固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刘世雄 张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