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吴堡县人民法院以温情司法推动家事审判工作 为家事纠纷开出“暖心良方”
家庭和睦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榆林市吴堡县人民法院在家事审判中积极延伸职能,用“心”守护爱的港湾,用“情”疏导受损感情,用“爱”呵护未成年人,让温馨和睦之风浸润万家,以司法之力助推社会和谐、家庭幸福。
以和为贵 用“心”守护爱的港湾
2024年8月某日,天气燥热,田某和王某因闹离婚在吴堡法院立案大厅吵得不可开交。调解员王耀琴为二人递了杯冰水,随即展开调解工作。
王耀琴耐心倾听了矛盾背后的细节与情感纠葛,察觉到双方之间并不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更多的是因生活琐事而累积的误解。于是,她耐心疏导,以温情调解的方式帮助两人解开心结、重归于好,挽救了这段婚姻。
在一旁办理其他案件的当事人慕某不由说道:“好好听调解员的话,当年多亏了她用心调解,我才没有走上离婚的路。”
2021年,慕某与妻子李某系一对携手走过十余载春秋的夫妻,双方还育有两子。然而,随着家庭生活中不和谐因素逐渐浮出水面,夫妻间的矛盾与日俱增,直到诉诸法院。当时的调解员也是王耀琴。
在王耀琴的用心调解下,最终,慕某与李某重归于好,家庭又恢复了往日的温馨。
“调解家事纠纷,我的初心始终都是调解和好,因为法庭肩负的不仅是解决一个案件的责任,更要努力维护一个家庭的完整,守护社会和谐根基。”9月19日,王耀琴说,这也是她的调解秘籍。
这亦是吴堡法院秉持以“和”为贵、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化解离婚纠纷的生动例证。此外,吴堡法院还成立了“三八”红旗集体工作室,与县委、妇联联合成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王耀勤执委工作室,多渠道、多方式解决婚姻家庭纠纷,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为千家万户守护爱的港湾。
疏导心理 用“情”修复受损感情
作为一名家事法官,在依法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后,当事人有时会不理解,甚至情绪激动,但李慧媛从没有退缩,而是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思考问题,疏导情绪,解开当事人心结,修复当事人心中的伤痕。
“审理离婚案件,法定离婚事由法律规定很明确,难在受损感情的修复、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李慧媛感慨地说道。
“你为什么要给我判离婚,我没有家了,我以后的日子怎么办?”判决后没几天,康某又给李慧媛打来了电话。
在听完康某40多分钟的情感宣泄后,李慧媛开始劝解。她设身处地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进行劝说,引导当事人明白结婚是为了幸福,离婚也是一样,错误的关系就像不合脚的鞋,继续勉强,最终委屈的是自己,生活要向前看。最终,在李慧媛耐心疏导下,康某的心结渐渐解开,他保证以后会好好生活。看到当事人重新振作起来,李慧媛十分欣慰。
在家事审判实践中,当事人郁积已久的情绪如果得不到有效疏导,即便矛盾得到一时化解,也极易给当事人甚至其他家庭成员造成一定的心理创伤与情感障碍。因此,吴堡法院十分重视心理疏导在家事审判工作中的作用,法官会对有进行心理疏导必要的当事人做大量心理疏导工作,修复受损的情感。
充分尊重 用“爱”呵护未成年人
离婚案件审理中,关于子女的抚养问题,法律规定已年满8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但是,通过怎样的方式询问,从而避免对儿童造成二次伤害,是李慧媛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7月,在办理李小某父母离婚案过程中,李慧媛来到吴堡县第一完全小学,征求李小某随谁生活的意愿。在班主任的办公室里,李慧媛见到了刚满9岁的李小某。面对法官的突然到访,李小某小脸憋得通红,眼神里充满了害怕与迷茫。这一幕深深地刺痛了同为母亲的李慧媛,她不禁红了眼眶。
“我们都曾是小孩,我们也都为人父母,作为法官有义务和责任去懂他们,去保护他们免受伤害。”李慧媛说。
经过反复思量,李慧媛独创性制作了《抚养意愿自愿书》。自愿书委婉且明了,也具有私密性,既能表达孩子的真实意愿,也能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自尊心。《抚养意愿自愿书》自使用以来,收到了良好效果。需要做出选择的孩子,能在没有外界压力的情况下表达真实的意愿。同时,自愿书还附带法律条文,表明虽然父母离婚了,但是父母与孩子间的关系永远不会改变,父母仍然要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继续给孩子温暖和关爱。这些都会让孩子深信父母对自己的爱没有改变,帮助孩子自强乐观地健康成长。
“以温情调解消除对立、弥合亲情,把当事人之间的剑拔弩张变成促膝长谈的温情和解,把‘修复’和‘治愈’放在化解家事纠纷的首位,把司法的温暖送达到每位当事人的心中,这是吴堡法院坚持做的事。”9月19日,吴堡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验说。(张震 通讯员 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