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扶养费纠纷案背后的司法温情

今年9月,家住靖边县某村的白某了解到检察机关可以帮助自己追索扶养费后,向靖边县人民检察院提交了支持自己向丈夫追索扶养费的诉讼申请。

原来,白某与薛某于2011年相识结婚,育有两个孩子。2012年,白某被诊断患有精神类疾病。2019年3月,薛某以无人照看为由,让白某的父母将其接回居住。此后,薛某既不照顾白某,也未给予白某经济帮助,致使白某的生活陷入困境。

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在了解了基本案情后,多次组织检察官赴白某和薛某所在村庄进行实地走访,详细了解薛某的收入情况和白某的生活情况。经过调查,检察官了解到薛某有经济收入,但在白某患病期间,薛某长期怠于履行扶养义务。随后,检察官询问了白某的家人和邻居,与白某的援助律师进行了多次座谈,核实了白某的家庭状况、残疾等级以及扶养费需求等情况,并从县残联调取了白某的残疾证申领信息,审查了白某提供的残疾证等资料。

在查明案情、夯实证据的基础上,靖边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薛某不给付扶养费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白某的合法权益;白某诉求合理,符合民事支持起诉的受理条件。但是,薛某的户籍在外县,在靖边县没有房产,如何证明薛某的常住地在靖边县?这关系到诉讼管辖的问题,成为检察机关必须要解决的难题。

考虑到白某自行收集证据确有困难,靖边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联系薛某居住地派出所和村委会,协助收集薛某常住地为靖边的证明材料,并依法向法院提交了支持起诉意见书,支持白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考虑到白某面临的实际生活困难,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向白某发放了司法救助金,解决了白某的燃眉之急。

靖边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最高检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来,该院严格落实最高检部署安排,坚持依法一体履职,在提起支持起诉时,同步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以司法力度提升民生“温度”。该院将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聚焦老、弱、病、残、幼等群体合法权益保护领域,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温度和检察温情。(张震 通讯员 冯小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