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是全面加强农村疫情防控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省市农村疫情防控部署,榆林市司法局进一步依法加强农村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农村疫情蔓延。
当前,是全面加强农村疫情防控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省市农村疫情防控部署,榆林市司法局进一步依法加强农村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农村疫情蔓延。
提高政治站位
坚持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力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认真落实省市加强农村疫情防控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视频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农村地区是疫情防控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薄弱环节,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法治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农村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为打赢农村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法律保障。
落实普法责任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做好普法宣传工作。一要强化政策宣传。深入阐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宣传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以及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的有力举措;针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二要强化法律法规宣传。深入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三要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宣传。大力宣传农村居民无特殊情况不走亲访友、串门、扎堆,严禁各种类型聚会、聚餐,不吃野味。做到农村居民红事不办、白事简办,避免人群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等内容。四要拓展宣传形式。结合农村实际,编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等法律法规宣传册发放至各村委,以供学习参考。同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平台进行刊播;选用乡村大喇叭、社区小喇叭等形式,加强农村疫情防控信息通报和防疫知识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强化依法监管
各级各部门要依法加大农村疫情防控日常行为监管力度。一要加大法律法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督促村委会开展本村休闲农业、农村旅游经营主体防控责任落实,切实抓好各类服务设施设备消毒杀菌等疫情防控工作。二要加大防疫防控措施监管力度。督促村委做好农村集市及养殖、屠宰等重点场所的消毒灭源工作,做到“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清理卫生死角,做好垃圾源头管理。要督促村委会动员群众自行清理整治房前屋后环境卫生,安排专人对广场、村委办公场所、垃圾池、公厕等公共场所做好消杀工作。三要加大违法行为监管力度。对故意防害传染病防治、扰乱疫情防控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加强法律服务
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统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农村疫情防控工作,形成打赢农村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的强大合力。一要组建律师服务团。充分发挥《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法律服务团》的作用,为农村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二要强化法律援助。“12348”法律服务热线安排执业律师或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值班,及时解答农村群众法律援助业务问题和法律问题。开通农村疫情防控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和手续,推行一站式、点援制、异地协作等措施,更好地满足农村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法律援助需求。三要强化公证服务。为农村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提供公证需求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简化手续缩短流程,开展预约办证,充分利用公证证据优势,通过不可抗力事件公证+公证法律意见书+邮寄送达公证+保全证据公证等多项公证服务组合。四要强化矛盾化解。全市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组织下,主动融入网格化管理,持续开展新冠肺炎疫情排查工作,努力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有针对性地加强农村涉疫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为疫情防控、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榆林市司法局 薛秀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