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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镇巴法院:房屋买卖起纠纷,基层联动解民忧

2022年1月26日,汉中镇巴法院渔渡法庭邀请渔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渔渡镇九家榜村委会、渔渡坝社区居委会共同化解了一起农村房屋买卖纠纷,卖房人顺利拿到了被拖欠的尾款,理顺了卖房所搭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关系,成为基层政法机关联合开展“知民情、解民忧”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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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渔渡法庭在开展“进、知、解”活动中了解到在渔渡镇开发区创业的唐友善、李红梅夫妇遇到一起被拖欠多年购房款的“难题”。2016年,因筹集创业资金,唐、李夫妇二人欲出售一套两间三层的自建房,附近九家榜村村民洪大发提出了购买意愿。2016年12月24日双方签订了一份《房屋转让协议》,约定房屋总价款为30万元,付款方式:2016年年底前支付20万,余款2017年年底付清。2017年春节前夫妻二人将房屋交付了洪大发,洪家举家搬迁入住,在新房里过了一个喜庆的春节。2017年8月,夫妻二人协助洪大发办理了集体土地审批手续和不动产权证书。但后来因暴雨堵塞排洪沟,造成雨水倒灌,洪大发不愿支付下欠的尾款3万元,唐友善、李红梅夫妻就不愿交付搭售的两块土地。几年来,两家因此多次发生矛盾纠纷,经过镇村干部多次调解均未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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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渡法庭干警认识到对房屋转让协议中关于搭售土地的问题,依法应当由当地的村委会进行处理,如果经过双方村委会同意后,应由乡镇一级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给双方就土地使用权流转达成调解协议,防止双方再次发生争议。遂邀请渔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干部、双方所在的村委会负责人参加法庭调解,对土地流转达成协议,由村委会签字确认,并由渔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人民调解协议书,渔渡法庭再对双方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进行调解并达成一致意见,最后出具了民事调解书。洪大发在领到调解书后当场给付了尾款3万元,唐、李夫妇脸上的“愁云”得以舒展,至此解开了困扰双方当事人多年的“难题”,双方表示今年可以过一个喜庆的春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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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渔渡法庭主动将“进、知、解”活动与审判工作相结合,利用下乡巡回审判时机,积极进村入户,开展法律和政策宣讲,了解群众司法需求,运用法律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截至目前,渔渡法庭干警共计开展“进、知、解”40余户,收集和解决各类问题20余件,给辖区经济社会有效输出了法治动能。

(以上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