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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检察建议还一河通畅

3月30日,西乡县人民检察院就河道内种植农作物及私搭构筑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一案召开听证会,并向相关行政机关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

据了解,该院干警在履职中发现,西乡牧马河国家湿地公园河道内的一处河滩地被开垦出约10亩的菜地,种有油菜、胡豆等农作物,同时搭建了约20平方米的石棉瓦棚。经分析研判,该院认为该水域是汉江主要支流之一,被列入《陕西省重要湿地名录》加以重点保护,牧马河国家湿地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汉江、丹江水源地重要的水源供给区和汇集区,生态地位十分重要。河道被开垦后,土质会变松软,极易造成水土流失,蔬菜种植过程中使用到的肥料和农药等会污染下游水质,同时在河道内搭建构筑物会造成汛期河道排水不畅,影响汛期排洪,这些行为都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情,解读了相关法律法规,指出保护牧马河国家湿地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并通过释法说理,剖析了河道开垦产生破窗效应的危害。与会人员围绕依法整治牧马河河道非法开垦和私自搭建构筑物纷纷建言献策。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大行政监管力度,采取稳妥方式及时对涉案河道进行治理。

近年来,西乡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责,认真落实“河长湖长+检察长”治河模式,在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中与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将检察监督融入河长湖长制工作,以“我管”促“都管”,形成协同联动、全面高效的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格局,共同保护一河碧水。

(何珊珊 记者 张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