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司法局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普法须先学法,知法方会用法。为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普及工作,进一步开展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营造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8月8日,佛坪县司法局再次组织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要求全体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学以致用,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工作的常态化和纵深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共九章七十七条,包括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等,分别从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保障涉案单位个人权益等方面进行规定。
通过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进一步增强了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扫黑除恶工作政治意识,为持续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推进平安佛坪、法治佛坪建设奠定了基础。会议要求,一要立足工作实际,将《反有组织犯罪法》列入“八五”普法责任清单,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干部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知晓度;二是以“法律八进”为抓手,通过“进知解”、“五星创建、双强争优”、驻村法律顾问大走访等活动开展宣传和法律解读,引导干部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倡导大家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共同为建设平安佛坪贡献力量;三是依法履行社区矫正监管职能,确保在刑罚执行活动中正确运用《反有组织犯罪法》,将涉有组织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作为工作重点,依法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教育、矫正措施,努力打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持久战。
(卢清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