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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撤回监督申请”——汉中市西乡县检察院化解一起行政争议案侧记

“这几个月检察官忙前忙后核实我的案件,你们做的工作我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讨了三年的公道,心里的疙瘩也解开了,我同意撤回监督申请。”在西乡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听证会现场,当事人王某感慨地说道。

9月7日,西乡县人民检察院通报了一起因工伤认定引起的行政争议案件。该院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释法说理、司法救助解决当事人生活困难等方式,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9年10月,王某与某物流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运输合同,为该公司提供货运及装卸服务,后王某在物流公司仓库内卸货时,从货车上摔下致颅脑损伤,经鉴定为九级伤残。2021年4月,王某向劳动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西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调查情况综合评估后,认定王某与某物流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作出了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王某心有不服,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告上法庭。西乡县人民法院受理后,认定人社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应予支持。王某又上诉至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经审查后维持原判,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今年4月,王某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汉中市西乡县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后,及时就争议问题向王某及某物流公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具体情况,并调取劳动合同、出入院记录、调查笔录等证据。承办检察官经过调查核实,认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伤认定证据充分,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并无违法监督事由。

为进一步化解双方争议,承办检察官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双方当事人、律师及县人大代表共同参与案件化解工作。听证会上,检察官着眼争议焦点,对工伤认定的法律条文进行了解释说明。与会人员围绕案件情况逐一发表意见,并一致认为该案不宜认定为工伤,法院判决并无不妥。各方人员通过释法理、讲情理,帮王某解开了心结。王某当场表示,接受法院的判决结果,同意撤回监督申请。

解开申请人心结后,检察机关的工作并没有结束。承办检察官通过深入走访调查了解到,王某是家庭的经济支柱,自受伤后已两年多未工作,生活十分困难。承办检察官及时将司法救助线索移送该院第三检察部,经审查,王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该院于今年8月将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给王某。

在办理该案过程中,西乡县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运用司法救助措施解决好“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用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传递了检察为民办实事的温暖。

(程磊 记者 张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