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起诉+联动调解” 助力农民工跨省讨薪

“县检察院,援助中心受理一起农民工讨薪案件,涉及十几名农民工,案件较为复杂,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你们能否支持起诉?”略阳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陈静洁在收到援助申请后,按照略阳县检察院与县法院、县司法局等七部门会签的《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的意见》要求,将案件线索移送略阳县检察院。

讨薪农民工得知可以通过支持起诉的方式获得救济,及时向略阳县检察院提出支持起诉申请。县检察院受理后,立即展开调查,经询问农民工及工头朱某,初步确定农民工与朱某、劳务公司之间的关系及拖欠工资的基本事实,但此案证明责任主体及拖欠工资具体数额的关键证据存在瑕疵。一方面,农民工欠缺法律知识及依法维权的意识,并不清楚工头朱某和劳务公司均为支付欠薪的责任主体;另一方面,没有书面劳务合同,也缺少欠薪数额的直接证据,仅有工头朱某出具的证明。

检察官经过梳理分析,理清法律关系。2021年3月,朱某经人介绍陆续带领陈某等21名工人到劳务公司中标的某工地从事劳务,在此期间,工人由朱某进行管理并按天计发工资。工程结束后,劳务公司按照实际工程量与朱某进行结算,劳务公司先后支付给朱某14万余元,剩余4万元因发生争议未予支付。朱某认为劳务公司承诺的工程总量与实际不符,导致窝工严重,应由劳务公司承担责任,劳务公司认为其按照完成的工程量计发工资符合约定。因工程总量及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原因,造成农民工持有的欠薪证明与劳务公司结算的金额差距较大,双方对工资数额发生较大争议导致拖欠工资,劳务公司与朱某均应承担一定责任。

至此,案件事实基本查清,检察机关可以发出支持起诉书,但涉案农民工大多继续在外地务工,没有太多时间和精力来参与诉讼活动,为了及时、高效化解矛盾,切实解决农民工急难愁盼问题。略阳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司法局进行座谈,就案件事实、证据认定、办案风险等进行分析研判,最终确定“检法司”联合走访涉案劳务公司,以多元解纷方式争取快速调解办案的工作思路。

2023年4月20日,“检法司”工作人员赶赴四川,按约与朱某、劳务公司负责人孔某见面,听取意见,充分沟通。孔某对农民工务工事实及公司为农民工购买集体保险的事实不持异议,但认为其按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结算金额与农民工持有的欠薪证明差额较大,是因朱某代工管理不善导致,应由朱某承担责任。朱某却坚持认为该责任应由劳务公司承担。检察官、法官、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对孔某、朱某进行充分地释法说理,又居中进行调解,寻找双方都能接受并迅速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最终双方均认识到自身在本案中应承担的责任,劳务公司愿意再支付部分款项用于朱某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朱某表示同意。

随后,略阳县检察院将《支持起诉书》送达县法院。县法院根据之前确定的工作思路,组织朱某与农民工进行诉前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在朱某与农民工签收调解书后,农民工拿到了拖欠已久的劳动报酬,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劳务公司和朱某心里的疙瘩也解开了。至此,案件圆满办结。

在该案办理中,略阳县检察院积极探索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办理方式方法,注重创新工作思路,将检察监督办案向更好地服务保障民生方向延伸,通过融合支持起诉、释法说理、联动调解等方式,用心用情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推动诉源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办案中切切实实感受到检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