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让失独家庭不失爱

“虽然过去了近一年,但我依然清楚地记得办理的那起司法救助案。”7月4日,略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周俊说出这句话时,语气坚定。

周俊说,一切要从接到的那个电话讲起。

“周俊检察官,我代理的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在案件中死亡,虽然案发地在外县,但她的户籍地在略阳县。在这种情况下,她的母亲可以申请司法救助吗?”2022年的一天,略阳县一家律所的律师给周俊打来电话,提供了一条司法救助线索。

死亡?失独?周俊告诉这名律师,尽快让被害人的母亲到检察院,他要进一步了解案情。被害人的母亲见到周俊后,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如果我的孩子还在,她应该和你一样大。”周俊说,被害人母亲的这句话让他忍不住心酸,但他深知自己的职责,一定要先弄清楚案情。

周俊招呼被害人的母亲坐下,慢慢劝说她调整好情绪。片刻之后,被害人的母亲讲述了那段记忆深处的往事。那是2002年5月的一天晚上,时年16岁的被害人在外县上学时遇害,她的家庭从此成了失独家庭。2021年,一直潜逃的犯罪嫌疑人唐某被抓获归案,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却没有给被害人父母任何赔偿。

被害人的母亲告诉周俊,失去了唯一的孩子后,她和丈夫久久不能从悲伤中走出来,而且身体状况也愈加不好,病痛缠身,家庭生活陷入困境。初步了解情况后,周俊认为被害人的母亲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于是帮她制作了司法救助申请书,复印了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户口簿等材料。随后,周俊又前往被害人母亲所在的社区了解其家庭情况,社区也出具了相关情况证明。

鉴于失独家庭的特殊性,周俊主动联系了案发地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上级检察机关,提请进行联动司法救助,加大力度帮助被害人父母解决生活困难问题。

经过审批,最终检察机关决定向这个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在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上,周俊鼓励被害人的母亲早日从悲痛中走出来。被害人的母亲也由衷地表示:“感谢你们对我的帮助,我要把后半辈子的日子过好。”

“失独,意味着作为父母要独自面对失去子女的人生下半场。司法救助作为‘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的民心工程,我们可以做的工作还有很多。我们在重要节日为这个家庭送去了慰问品,我们也将与民政、妇联等部门持续联动,做好司法救助的‘后半篇文章’,向困境人员传递司法温情和人文关怀。”周俊目光坚定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