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勉县:治理小井盖 守护大民生

“感谢检察院干警们及时指出问题,帮助我们排查整治辖区抗旱井井盖缺失的安全隐患。”1月19日,在勉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的听证会上,该县某镇政府工作人员说道。

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活动中,勉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干警发现勉县某养猪场附近田野中一片蔬菜大棚里遗存一口直径约2米且无井盖的水井。经走访,干警得知水井是多年前建设的抗旱机井,井口大、井深长,时间久远、无人管理,井中的水为路边沟渠汇集的积水。干警意识到,抗旱井距离蔬菜大棚仅一步之遥,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进一步理顺监管职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该院组织了公开听证、制发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随后,属地镇政府迅速整改加装井盖,开展辖区内抗旱机井安全隐患整治专项活动,确保辖区群众农业生产安全。

井盖虽小,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农业安全生产。近年来,勉县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坚持把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放在基层社会治理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推动主管行业部门、属地镇(街道)加强对责任领域城市公共道路窨井盖、农业生产抗旱机井井盖的管理维护,以实际行动为人民司法。

勉县检察院通过12309检察服务热线、“益心为公”志愿者和检察干警日常走访,及时发现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窨井盖破损、缺失、松动、移位、沉降等问题。同时,该院在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中注重延伸监督,对发现的城乡公共道路坑槽等问题一体化督促整改修复。自2021年以来,勉县检察院共发现并受理窨井盖、抗旱机井井盖缺失和道路坑槽、路基垮塌等线索20余件,督促行政机关整改安全隐患30余处。

勉县检察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辖区抗旱井监管职责和城区公共道路坑槽、窨井盖监管职责的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公开听证。案件承办检察官主动聆听与会代表委员的相关意见,对涉案行政机关释法说理,既推动了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又增强了司法公开性和透明度,一体双面提升办案质效。

坚持“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勉县检察院推动行政机关整改具体问题,同时提升治理水平。该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精神,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农业生产领域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通过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推动相关职能部门整改落实,维护农村灌溉机井的运行,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吴海荣 王浩 记者 张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