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别开生面的集中警示学习教育——汉中镇巴法院召开“陕亮执行·2024”被执行人警示教育会议

为促进集中执行常态化,严厉打击抗拒执行、逃避执行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8月8日上午,汉中市镇巴县人民法院开展“陕亮执行·2024”被执行人警示教育会议,依法对执行案件中“拖、躲、赖”的被执行人实施拘留,并分别对履行态度较好的被执行人进行约谈,督促他们及时履行,全体执行干警秉持“如我在执”的工作理念,将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相结合,在炎炎夏日掀起执行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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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学习

执行局局长刘晨组织大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陕西省公安厅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从法理的角度向约谈的被执行人释明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可能会承担的法律后果,劝告被执行人要树立尊法、敬法、守法的理念,要认清形势,引以为戒,积极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不失信躲避。同时,引用真实案例,对被执行人进行警示教育学习。

对相关人员采取强制措施

“我目前实在走不开,能不能宽限我几天,让我安顿好家里的事?”

李某改嫁后和前夫约定,自己每月承担孩子的抚养费,但约定期限到期后,李某一直未履行。在当天集中约谈结束后,承办法官向其宣布拘留决定,准备对其实施强制措施。拘留决定宣读完后,承办人询问其对拘留决定有无异议,她说出了心中的顾虑。

原来,她家里突发状况,前不久丈夫因干活发生意外,卧病在床,家里大大小小都需要她来操持,如果今天她被拘留了,会给家庭日常生活造成很大影响,于是李某向承办法官提出请求,希望能宽限她几天,能让她将家里人安顿好。承办人经过查证核实,证明李某所说的情况属实,决定暂缓执行拘留。

“银行的钱我又没有用,只是担了个保!”

刘某系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担保人,目前实际借款人下落不明,他作为本案担保人之一,经承办人多次催促仅履行10000元还款义务,当天上午,案件承办法官向其宣布了拘留决定,随即将其带往医院体检。

刘某的家属得知消息后,立即来到法院和申请人协商,并积极想办法筹款。在双方协商过程中,刘某一直抱怨:“钱又不是我用的,我只是担了个保,现在找到我头上来了,我很冤枉。”承办法官耐心对其释法明理,让他明白作为担保人应承担的义务以及享有的追偿权,并告诫他以后不要随意给别人担保。刘某家人于当日中午13:00左右筹集到50000元,并和申请人就剩余债务如何履行达成和解协议。

对被执行人进行个别约谈和训诫

警示教育结束后,执行干警抓住有利时机现场执行,逐案对被执行人进行个别约谈,详细询问财产状况、还款计划等,并提醒各位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法定的责任,不能也无法逃避。应当树立诚信意识,积极面对。在场的被执行人表示,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明白了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跟自己以前的认知完全不同,都表示愿意想办法积极履行义务。

警示教育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不是目的,而是为了促使被执行人积极面对自己应履行的义务,下一步,镇巴法院将始终对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用好用足用活强制执行措施,强力打击拒执行为,真正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变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