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她”平等就业站好“岗”
“经过对案件的‘回头看’,涉事企业已全部整改,带有性别歧视的招聘信息已全部处理,岗位薪资进行了调整,实现了同工同酬。半年来,在检察公益诉讼的监督下,违法招聘现象动态清零,妇女就业环境得到了明显优化。”3月10日,城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谭怡向记者介绍。
2024年8月以来,城固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的检察官注意到“城固就业”“卫士人力资源”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辖区内多家企业将报名条件限定为“仅限男性”,并存在相同岗位男性薪资高于女性的情况。检察官认为,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就业的权利,在招聘信息中进行岗位性别限制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止性别歧视”“同工同酬”等规定,侵害了妇女平等就业的权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城固县检察院排查了多个网络招聘平台的就业信息,对侵害妇女就业权益的招聘信息进行证据采集。随后,该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对违法发布侵害妇女劳动权益招聘信息的行为进行处置,同时引导辖区内用人单位加强对妇女合法权益的保障。
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开展排查,要求涉事企业删除违法招聘信息并整改薪酬差异问题,建立招聘信息“线上+线下”双审核机制,对发布的每一条招聘信息进行严格审核,为妇女劳动权益保障加上“双保险”。同时,城固县检察院到重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法律宣传,不断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和性别平等观念。
相关行政部门负责人表示,将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督促引导,建立健全招聘信息审核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切实保障妇女的平等就业权利。(通讯员 左哲;记者 张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