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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出台环境损害赔偿与公益诉讼联动意见

为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联动,合力保护全市生态环境,近日,安康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与检察公益诉讼联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指导思想、工作联动方式、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衔接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规定。《意见》要求,政府部门和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求,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保护生态环境;通过强化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协调联动,促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相互支持、相互补充,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障,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让制度成为刚性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稳步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意见》明确提出,联动的方式包括日常联络、信息共享、会商研判、培训交流4项工作机制和案件线索移送、诉讼衔接、法律咨询、专业协助、协同磋商、支持起诉、普法宣传、监督管理8项衔接制度。 

(记者 陈洪钧 通讯员 钟世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