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司法与服务同行 救助与温情共在

近年来,安康市紫阳法院本着司法为民宗旨,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中始终坚持“救急救困、应救必救”原则,不断提高对困难当事人的救助力度,深化司法救助措施,拓展司法救助功能,通过司法救助来传递温度、传递党和国家的关爱,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2019年,张某在为戚某提供劳务过程中意外受伤,因赔偿问题双方发生分歧,后经紫阳法院调解,由戚某分期支付赔偿款35000元。调解生效后,戚某未依约履行,张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查明戚某无财产可供执行。而张某原本就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又因受伤手术治疗花费巨大,使得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生活陷入困难。今年遂向紫阳法院申请司法救助,综合审判庭的法官受理该案后,一边实地走访调查,详细核实了张某的家庭生活状况确实困难,一边又多方查找联系到被执行人戚某,与其沟通,耐心释法析理,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被执行人戚某主动支付赔偿款9000元,法院又为张某争取到司法救助金10000元,及时缓解了张某的家庭困难,帮助张某一家渡过难关,重拾生活的信心。

2020年,黎某以其与黄某提供劳务合同纠纷案申请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黎某体弱多病,其儿子是军人,远在西藏服兵役,全家四口人仅靠儿子在部队的服役收入维持生活,家庭生活困难,遂向紫阳法院申请司法救助40000元。紫阳法院经过调查核实后,快速办理、快速审批,用实际行动体现拥军优属。

司法救助,一头连着百姓疾苦,一头情系着司法温情。今年以来,在县委和上级法院的大力支持下,紫阳法院积极主动为困难当事人申报国家司法救助,目前已立案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件,为困难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资金 9万余元,有效帮助各类当事人缓解生活困窘,向人民群众传递社会的关怀和司法的温暖,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安康市委政法委 赵敏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