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中院首次适用二审独任制
1月5日,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在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对一起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劳务合同纠纷案,首次在二审中适用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
据了解,二审独任制审理是依托于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基础上的一项重大诉讼制度突破,独任制审理方式简化诉讼程序,提高审判效率,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有利于当事人合法权益快速得到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新修改后,安康中院行政庭积极组织全庭干警认真学习,严格把握二审独任制适用范围和条件,力争在提高案件审理效率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庭审程序,准确把握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确保独任制案件审理质量。
(记者 陈洪钧 通讯员 钱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