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践行能动司法 传递检察温暖

为扎实办好检察为民实事,用心用情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积极回应新时代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安康市人民检察院进一步畅通司法救助渠道,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全面落实“应救尽救、应救即救”的工作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日,安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办理周某某故意杀人一案中,发现被害人及被害人亲属生活困难,遂向该院第六检察部移送了该案件线索,第六检察部立即对该案件线索进行了审查。经查,本起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周某某因邻里纠纷于2004年杀害三人并砍伤一人之后逃离案发地,2021年9月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及亲属未获得任何补偿及赔偿。被害人刘某某现为精神残疾二级,被害人亲属周某胜及妻子均已七十多岁,生活比较困难。检察人员通过深入了解走访情况,迅速启动救助程序,及时将救助金送到申请人手中,并对申请人进行思想开导和精神安抚,申请人拉着检察官的手,连声感谢检察机关对他们的救助和关怀!此次救助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救助申请人的家庭困难,进一步密切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彰显了检察温情和司法温度。

在办案中,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往往难以获得应有的赔偿,不仅无法弥补被害人遭受的人身和财产损害,而且加重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心理创伤,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权利救助的“最后一公里”,不仅缓解了被害人所面临的家庭困境,而且充分体现了司法温情,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杨朝慧 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