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政法委出台十四条措施
2月21日,安康市委政法委制定出台《安康市政法机关服务保障“三个年”活动十四条措施》,积极有效服务保障“三个年”活动。
《措施》明确,要畅通服务保障渠道,在政法单位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服务保障“三个年”活动电子邮箱。要强化服务保障统筹,建立政法机关联席会议制度,高效协调解决一个地方、一个政法单位办不了、办不好的服务保障难题。要提升司法保障质效,在重大建设项目工地、社会治安复杂地区设立警务室,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要优化涉企法律服务,积极为大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要化解涉企矛盾纠纷,推动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建设单位、产业园区建立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室,强化源头治理和诉源治理。要防范涉企重大风险,做到精准研判、及时预警、提前介入、主动化解、源头防范。要聚力解决突出问题,持续加大专项治理力度。要着力优化发展环境,以法治力量保障诚信社会建设。要优化便民利企服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优良作风。要提升政法工作能力,积极探索政法工作现代化市域路径。要成立专班统筹推进,主要领导任专班负责人,班子成员分工协同,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要建立联系包抓制度。要严督实考提质增效,自觉将监督执纪问责贯穿服务保障“三个年”活动各方面、各领域、各环节。
(记者 陈洪钧 通讯员 吉茂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