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推进“四化”擦亮规范执法“金字招牌”

近年来,陕西省紫阳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不断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和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强力推进办案管理智能化、案件管理信息化、执法管理精细化、执法监督社会化,全面提升公安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成为全省公安机关规范执法的“金字招牌”。截至目前,紫阳县公安局连续14年被评为陕西省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公安局,连续12年荣获陕西省执法示范公安局。今年5月,紫阳县公安局法制大队被公安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表彰为“全国公安机关成绩突出集体”。

紫阳县公安局在全省率先建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创新推出“135+N”执法办案新模式,即:搭建一个智能管理平台,实现办案区系统信息采集数字化、信息传输网络化、监督管理智能化、办案操作便捷化和全区3D可视化;组建该中心专业管理、法制审核、法律援助“三支队伍”,布建办案中心、案管中心、执法音视频管理中心、合成作战中心、智能案卷保管中心“五大中心”;配套建立N项运行机制,实现“一站式办案、智能化管理、全要素记录、全流程监督、规范化执法”目标,提高执法办案质效。

截至今年6月,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共讯(询)问违法犯罪嫌疑人611名,实现执法安全“零事故”。去年12月,该中心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机关建设应用成效突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

紫阳县公安局法制大队立足受立案改革创新,从执法办案程序、监督管理培训等方面延伸监督触角,拓展“案管中心+”职能作用,结合警情、案件、场所、财物、案卷等五大要素,打造全流程闭环式案管监督新格局。他们以源头预防、过程管控、问题查纠为主线,建立从接处警到案件终结的执法全流程记录机制,实现案管系统全留痕、要素全覆盖、过程全闭环。

紫阳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建立执法问题通报机制,每月下发如实受立案、执法场所、行政案卷、刑事案卷等考评通报,执法办案和阳光警务执法公开系统11项指标全部达到100%。通过执法质量网上晾晒和问题清单销号倒逼办案质量提升。对重大复杂案件,实行法制民警随警作战、跟进指导,实现从执法办案初始环节到案件终结的闭环管理。

同时,紫阳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推动民警规范化执法水平和能力不断提升,强化执法培训,围绕送教上门、专题培训、旁听庭审、案件评查、法制员轮训等环节,建立全警、法制员、部门领导常态化分层分级培训体系。完善执法制度建设,紧抓执法重点环节,制定执法办案规范性制度80余件,汇编成册发到民警辅警手中,实行执法主办民警首责制度,将考评考核贯穿执法全过程。建立执法责任监管体系,采取执法监管与风险评估、网上巡查与网下督察、法制部门与警种执法、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督相结合,融合各种数据资源,实现对人、案、物、卷宗等执法要素的全流程精细化管理。

(记者 阮仕喜 通讯员 杜广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