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石泉县人民检察院“三强化、三坚持” 全力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力落实关于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相关要求,安康市石泉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三强化、三坚持”工作模式,建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督为保障、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形成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

立足职能、精准发力,以办案实例为抓手,坚持“爱”字当头,多措并举,督促未成年人家长切实履行监护监督职责,确保家庭教育归心归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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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宣传模式,利用检察开放日、法治进校园、法治进家庭等活动,持续引导全社会关注和重视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今年以来,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模式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进家庭宣传宣讲达到20余场次,其中,联合城关二小共同举办的家庭教育指导讲座《依法带娃,你做到了吗?》受到了老师、家长们的一致好评。同时,在各中小学培养“小小宣传员”,利用校园内的有效时间,引导宣传员积极发挥法治宣传作用,提升学生们的法律法规常识和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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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下五联七宣”活动为抓手,凝聚社会力量,提升保护力度。将未成年人保护纳入《“三下五联七宣”工作实施方案》宣传内容,重点聚焦社区、镇村的单亲、留守及特殊家庭,通过多种模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增强全社会,特别是父母的法治意识,提升未成年人的家庭幸福感,织密未成年人的“保护网”。

强化未成年人检察阵地建设

与县妇女联合会、县教体科技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实施办法》,定期开展会商研判,针对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等问题,及时督促指导监护人“依法带娃”。2023年以来针对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5次,法治进家庭的力度和成效不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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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校园检察工作室为阵地,积极开展检校联动。充分利用家长会、班会时间播放法治教育宣传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普法和相关教育培训,不断增强师生、家长的法治意识,形成检校共育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协作联动

积极与县委政法委、县法院等10余个部门联合印发《石泉县未成年人保护及犯罪预防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按照“教育为先、预防为主、联防联控、标本兼治、依法打击”的基本思路,建立科学、系统、有效的风险防控体系,围绕特殊未成年人教育管护、校园欺凌、性侵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形成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各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预防管控与处置机制,为未成年人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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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查、打、防、教、宣”工作思路,与县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石泉县未成年人保护及犯罪预防实施方案》,将家庭教育纳入其中,推动完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坚持涉未案件逐案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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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对涉案未成年人成长经历、家庭关系、生活状态等情况开展调查,在查明其犯罪或遭受犯罪侵害原因的基础上,对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监护能力进行评估。在对涉罪未成年人作出捕与不捕、诉与不诉、是否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时,对监护人进行有针对性的监护指导,不断提升其监护能力和水平。

坚持综合履职一抓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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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融合发力,在履职过程中发现涉未案件线索统一交由未检办案团队集中办理,综合履行批捕起诉、支持起诉、司法救助、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保护质效。

坚持品牌效应深入人心

创建“泉润”未检品牌。综合运用案件办理、帮扶教育、协作配合、广泛宣传等多种手段,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等多位一体的立体化教育保护模式。开展多方面的未成年人教育关爱活动,为未成年人创造更加优良的成长环境,为品牌建立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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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罪未成年人监护缺失、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形一次又一次刺痛着检察官的心,年幼无知跌入犯罪深渊的他们,每一个都被缺失的、不恰当的家庭教育伤得千疮百孔。石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一方面督促涉罪未成年人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另一方面与相关部门形成合力,筑牢防护墙,既在下游“抗洪抢险”,更在上游“植树造林”,以国家支持、社会协同形成合力,为家长赋能,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