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汉滨检察:深化行刑反向衔接 消除罪责盲区

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也称“两法衔接”。行刑反向衔接是检察机关对决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有关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政务处分或者其他处分的制度。

2023年9月,犯罪嫌疑人李某将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邮寄给办理贷款的陌生人使用,被他人用于实施电信网络犯罪活动,涉及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起。经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综合研判全案证据,认为李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情节轻微,酌情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不起诉仅代表李某不需要被判处刑罚,但这并不代表他可以不用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检《关于推荐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的规定,承办检察官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移送反向衔接线索,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全案后,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公安机关采纳后,对李某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为确保监督效果,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主动向市院汇报请示,争取专业指导,多次与公安机关对接沟通,积极主动统一认识,推动形成执法合力,避免出现“不刑不罚”的情形,确保每个不起诉案件“不枉不纵”。

为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好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行政检察”的融合监督作用,消除追责盲区,对行政机关落实检察意见的后续情况跟进监督,提升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