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紫阳县人民检察院:“三举措”提升人民监督员工作质效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扩大公民司法参与,促进司法民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安康市紫阳县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意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举措,切实提升人民监督员工作质效。

拓展监督范围,推动监督案件全面覆盖。紫阳县人民检察院秉持“应邀请尽邀请”原则,立足监督职能,延伸监督触角,主动接受监督,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十种监督方式”全覆盖,聚焦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法律文书送达等各办案环节,实现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广泛参与和有效监督。

细化监督流程,推动做实做深实质监督。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人民监督员提请启动,征求意见建议及监督意见采纳情况告知等工作。建立监督“前-中-后”全流程规范化监督,监督前主动提交案件相关材料,确保人民监督员全面了解案件情况;积极听取人民监督员意见和建议;监督后及时办理和答复人民监督员意见,通过规范监督流程,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第三只眼”的作用。

探索融合监督,推动监督工作高效开展。积极探索人民监督员+检察听证工作模式。以检察听证为抓手,在案件办理中落实“能邀尽邀”“能听尽听”原则,积极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与听证员共同参与听证活动;“人民监督员+”监督方式,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建议研究、社区矫正、公开宣告送达等多种方式监督检察活动,促进司法办案全过程实质化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