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紫阳: 深化法检协作规范民事司法

日前,陕西省紫阳县检察院与紫阳县法院经共同协商和研究后,会签《关于加强民事审判、执行工作检察监督协作意见》(下称《意见》),深化法检协作,形成法律监督合力,进一步规范民事审判、执行等司法行为。

该《意见》是紫阳县检察院结合近年来在开展民事审判、执行监督过程中遇到的普遍问题和个别堵点,通过与该县法院多次座谈会商,在广泛征求多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达成共识后形成的正式文件。

《意见》围绕协作配合、案卷调阅、业务交流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一是强调信息共享协作。《意见》指出,双方加强案件办理情况共享,加强协作机制建设。根据办案需要,依照有关规定,检察院可以调阅法院的审判、执行案卷,检察院依法开展调查核实的,法院应协助配合。二是明确监督整改方式。《意见》规定,对于检察院发出的民事审判、执行检察监督建议文书,法院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回复。三是注重沟通协调和培训。《意见》要求,双方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座谈会、联席会、联合调研等,共同研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探讨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同时加强同堂培训,共同推动疑难执行案件办理工作提质增效。(记者 郝雪;通讯员 李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