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规程”助推涉外检察提质效

“以前,办理涉外案件需要查阅多个文件,自行梳理办理流程和细节;现在,有了明确的办案规程,从领事探视到域外证据审查,每一步都清晰明了,办案更加规范高效。”日前,陕西省石泉县检察院检察官林耀武在办理某涉外案件时深有感触。他所提及的规程,正是陕西省检察院为规范涉外检察工作、提升涉外案件办理质效而推出的三个涉外检察工作规程“组合拳”。

陕西是古丝绸之路的东方起点,共建“一带一路”使陕西再次从内陆腹地走向开放前沿。如何提供相适应的、更为规范的涉外检察服务,成为摆在陕西省检察机关面前的一项紧迫课题。

近年来,陕西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涉外检察工作,主要领导多次调研涉外法治建设、听取汇报、作出安排。今年以来,陕西省检察院聚焦涉外检察工作关键环节,相继出台《陕西省检察机关涉外刑事案件办理规程》《陕西省检察机关办理涉外刑事案件领事探视事项工作规程》《陕西省检察机关检察外事工作规程》等三个规程,系统覆盖涉外刑事案件办理、领事探视事项处理以及检察外事活动管理三大领域,为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涉外检察工作提供了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操作指引。

《陕西省检察机关涉外刑事案件办理规程》聚焦涉外刑事案件办理全流程,系统梳理整合相关法律规定,针对一般性涉外刑事案件、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引渡以及领事事项办理等四大类情形,逐一明确了案件登记、内部通报、讯问外国籍犯罪嫌疑人、司法协助申请、领事通知等关键流程。同时,对翻译人员选用、外籍人员国籍认定、辩护代理、讯问规范、域外证据审查等细节性、易疏漏环节作出具体规定,为一线检察官提供了“按图索骥”的操作手册。

《陕西省检察机关办理涉外刑事案件领事探视事项工作规程》则聚焦规范领事探视关键环节,进一步细化检察机关内部分工,明确了审查探视申请的标准和安排领事探视的时限、频次要求,细化了从申请到开展的探视全流程路线图。“不仅如此,规程还配套提供了领事探视流程图、翻译人员保密承诺书模板,以及涵盖8个广泛使用语种的领事探视声明书范本”,林耀武向记者展示了手中的领事探视流程图,“对基层检察机关而言,工作流程的出台有效提升了工作规范性和沟通效率”。

从2023年11月圆满承办第二十一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到2024年接待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等中亚国家专家学者来陕开展研讨活动并选派业务骨干赴中亚、欧洲等地开展司法合作交流,这些外事活动为陕西省检察机关探索规制检察外事工作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今年3月,陕西省检察院调研出台《陕西省检察机关检察外事工作规程》,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陕西检察外事管理机制,为保障检察外事活动合规、有序、高效开展奠定了制度基础。5月,陕西省检察院运用该规程成功接待了利比里亚执法机关代表团一行20人来陕交流参访。

“工作规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们会持续在涉外检察实践中做好信息收集反馈,针对新情况、新问题适时进行修订完善,让这三个规程真正成为提升陕西涉外检察工作水平的‘助推器’。”陕西省检察院涉外检察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下一步,陕西省检察机关将持续健全完善涉外检察工作制度机制,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外案件,高标准做好检察外事工作,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力陕西高水平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