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5月20日,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业务学习会,专题学习高检院发布的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孝友主持学习会,院党组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县级干部、各部室负责人参加了学习。

5月20日,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业务学习会,专题学习高检院发布的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孝友主持学习会,院党组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县级干部、各部室负责人参加了学习。

随后,李孝友结合学习的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强调了两点: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学习。“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不仅为检察机关在介入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过程中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供了指引,同时也是开展检察官以案释法,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在检察环节落实“谁司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的具体措施。此次发布的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既是正当防卫的指导性案例,也是检察机关以法治手段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性案例。两级检察机关要以此次正当防卫指导性案例发布为契机,认真学习研究,依法准确认定正当防卫,以公正司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二是结合实际,学以致用。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专门阐释了正当防卫的界限和把握标准,要学思用相结合,深刻领会和正确把握指导性案例的精神实质和指导意义,增强运用指导性案例的自觉性,更新理念,参照这次学习的指导性案例办理类似的案件,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确保案件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安康市检察院  刘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