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安康检察机关对黑恶势力保持严打态势不放松,全面履行审查批捕、起诉等各项检察职能,从组织领导、制度机制上着手,在线索摸排处理、案件依法办理、宣传有效跟进上着力,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一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实现“快捕快诉”,尤其是市县两级院检察长带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对黑恶势力形成了强力震慑。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安康检察机关对黑恶势力保持严打态势不放松,全面履行审查批捕、起诉等各项检察职能,从组织领导、制度机制上着手,在线索摸排处理、案件依法办理、宣传有效跟进上着力,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一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实现“快捕快诉”,尤其是市县两级院检察长带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对黑恶势力形成了强力震慑。
自觉“编班入队”,充实办案力量。在成立涉黑涉恶案件办理专班时,市县两级院的检察长和主管案件办理的副检察长都主动要求把自己编入案件专班序列,成为部分专班的掌舵人、主心骨,有效充实了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团队的力量。截止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成立涉黑涉恶案件办理专班23个。
关注线索办理,促推线索“清零”。在全市检察机关先后开展的多轮案件线索大排查、大起底的过程中,市县两级院的检察长都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研判、亲自督促办理进度,有效促推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办理的“清仓见底”。积极落实“一案三查”责任,主动在已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是否涉“保护伞”背书表上签字,体现出强有力的政治担当。
积极介入指导,解决实际问题。在牵头和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建立《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侦查和起诉活动工作办法》的基础上,市县两级院检察长积极牵头组织政法各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进行讨论研判,解决案件疑难问题,亲自参与或安排专人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跟班”指导,并及时安排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进行“挂牌督办”,有效提升了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质效。如市县两级院对市院挂牌督办的汉滨区“5.15”“5.24”多人涉恶案、任某某涉黑案积极介入指导,都取得了良好效果。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介入指导公安机关办理涉黑涉恶案件75次。
带头办理案件,提升案件“三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如何,关键还在案件办理,检察长作为单位的‘一把手’,一定要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王万兴在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上和调研督导过程中多次强调这一点,并明确表示由自己承办市院首例涉黑涉恶案件。今年3月27日,白河县石某某等人涉恶案件二审开庭,市院王万兴检察长依法出庭履行职务,今年3月29日,龚某某等人涉恶案件二审开庭,市院李孝友副检察长依法出庭履行职务,这些只是检察长带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一个缩影。据统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由检察长或副检察长带头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达到20件123人,占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此类案件的57%,有效提升了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攻坚年,市县两级院检察长将继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持亲力亲为、以上率下,积极发挥“头雁效应”,坚决当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领头人”,带领全市检察机关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贡献检察力量和检察智慧。(安康市检察院 李世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