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铆足干劲办实事——商洛两级法院多措并举为群众解难题小记

自“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商洛两级法院着力在优化诉讼服务、深化司法为民、提升司法能力等领域出实招、用实劲、下实茬,铆足“三实”干劲,多措并举,竭力解决人民群众在诉讼过程中的难点、痛点、堵点“三点”问题,真正让司法为民落地见效、让诉讼服务便民利民。

庭审搬到老年公寓

一顶国徽、一条横幅、三张桌子便搭建起一处流动法庭。这是5月6日,商洛市山阳法院中村法庭的庭审现场。

提起自己的护理费,陈大爷伤心地表示,那就是他心里的痛楚。陈大爷今年七十有余,和老伴育有三儿一女,前年老伴去世后,他日常起居尚能应付,但近来身患脑梗、心脏病等疾病,生活已无法自理。由于子女均未在身边,陈大爷只能入住辖区中村镇老年公寓,每月支付2600元护理费。然而,4子女对费用的分担却相互推诿。陈大爷一纸诉状将子女诉至法院。

考虑到陈大爷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中村法庭的法官主动前往老年公寓,开展上门办案。受疫情影响,在省外务工的二儿子不能到庭应诉,经法官协调,将庭审现场搬到老年公寓,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审理了该起赡养权纠纷案件。庭审后,经过法官的调解,子女们就护理费分摊达成一致意见,陈大爷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为持续深化“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商洛两级法院人民法庭立足审判职能,主动延伸服务,以巡回审判为切入点,努力让法庭成为司法便民的“桥头堡”,打通诉讼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推进提升执行质效

5月6日,商洛市商州法院以奋力争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为契机,组织召开执行质效研判推进会,并出台7条措施,力求解决执行中遇到的各种难点问题,把群众的“纸上权益”兑换成“真金白银”。

这7条措施分别是,与多部门签订合作协议,形成信息共享、执行联动;创新执行“110”快速反应机制,向社会公开热线举报电话,坚持24小时接警,执行指挥中心随时调度出警;推行“执行局长接待日”,由院庭长轮流值班接待来访群众,现场疏通群众遇到的糟心事、堵心事;部署开展执行专项活动,集中执行一批涉民生、涉金融、涉长期未结的终本案件;曝光一批“老赖”,宣传一批好人好事、先进经验,营造浓厚氛围、形成强大声势;加强执行团队建设,不断整合执行力量,提高人均办案数;完善繁简分流机制,提高执行质效,力争速执团队结案突破1000件。

5月11日,申请执行人黄某将一面写有“法槌如山 真情为民”的锦旗送到商州法院执行法官手上,感激之情溢于言表。据了解,周某于2014年向黄某借款2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到期后,黄某催款无望,双方矛盾不断升级,无奈黄某将周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周某向黄某偿还借款2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周某未履行判决义务,黄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执行中,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周某年事已高且身患重病,为妥善解决纠纷,遂多次找被执行人子女谈心谈话,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义务的法律后果。迫于法律的威严,周某的子女主动将执行案款3.5万元兑付申请执行人黄某,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为百余名群众解心结

“这回算给咱吃下了定心丸,终于不用再愁了,感谢法院!”这是涉及123名群众与某房地产公司的一起合同纠纷中的群众代表,从商洛中院法官手里接过调解书时说的话。

4月28日,商洛中院妥善调解了该起合同纠纷,有效化解了双方矛盾,最大限度满足了群体诉求。

商洛市山阳县某村民小组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签订村民小组预留地开发合同,约定将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22亩预留地交由公司经营,自负盈亏,所开发房屋一二层商用房所有权归村民小组,并对失地群众补偿事宜进行了约定。

合同履行中,2021年7月,该村民小组中123名群众以合同内容损害村民切身利益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与房地产公司签订合同无效。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合同合法有效,驳回了123名群众的请求。

群众不服上诉后,商洛中院法官经实地走访,详细调查后得知,群众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的真正原因是希望增加失地补偿。因案件涉及群众多,问题错综复杂,若处理不妥,很可能引发新的矛盾。于是,法官及时转变思路,积极引导双方就原合同中补偿权益条款进行调整,适当增加补偿数额,尽量满足群众要求,想方设法化解他们遇到的难点问题。在法官的耐心细致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协议。法官又专程把调解书送到123名群众的代表手中,给案件画上了圆满句号。

(任丹江 章美玲 记者 李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