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检察院依法支持起诉,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您让我看到了希望”
5月16日,在商洛市洛南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官老董正耐心地倾听着当事人牛某的倾诉。
老董是洛南县检察院检察官,名叫董煜鹏,是一名从检30年的老检察人。他既是大家口口相传、擅长化解“疑难杂症”的行家里手,也是司法为民理念的积极践行者。
牛某与张某均是洛南人。2009年11月18日,二人在洛南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张某某。2010年,牛某娘家人介绍张某到咸阳的一个煤矿工作。2015年,因上学问题,牛某带着孩子张某某回到洛南,从此与张某开始了两地分居的生活。自那时起,张某对牛某逐渐冷落,对孩子张某某更是不闻不问,从2015年至今,10年间仅给了母子二人2200元生活费。
张某某是未成年人,还患有间歇性尿失禁,需要长期吃药。同时,张某某还在上学,学费和生活费开销较大。牛某多次向张某索要抚养费,却始终无果。由于张某长期不履行抚养义务,牛某无奈之下向洛南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希望通过法律手段索要抚养费。
“我一个人带着孩子,实在是撑不下去了,孩子的病不能耽误,学费也等着交……”牛某眼中含着泪水,声音哽咽地说道。老董轻轻拍了拍牛某的肩膀,递上一杯热水,轻声说:“你别着急,慢慢说,我们一定会尽力帮助你和孩子的。”
在仔细倾听牛某的叙述后,老董清楚了案件的症结所在。他一边安抚牛某的情绪,一边详细解释支持起诉的法律程序和相关规定。
“你放心,我们会依法支持你提起诉讼,索要抚养费。同时,考虑到你家的特殊情况,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我们也会帮你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缓解家庭的经济困难。”老董耐心地说道。
牛某紧紧握住老董的手,感激地说:“谢谢检察官,您让我看到了希望,我相信法律会给我们一个公道。”
为了尽快解决问题,老董立即与法院取得联系,了解类似案件的处理流程和经验。同时,他带领团队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包括牛某与张某的婚姻证明、张某某的病情诊断书、学费单据以及张某多年未履行抚养义务的证明材料等。
考虑到牛某联系不上张某,老董通过多种渠道,尝试与张某的亲属、朋友取得联系,希望能做通张某的思想工作,让他主动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
“你平时可以通过这个电话随时联系我,有什么新的情况或者困难都可以跟我说,我们会及时为你处理。”老董将自己的联系方式留给牛某,并叮嘱她要照顾好自己和孩子。
据了解,目前,洛南县检察院已经依法受理了牛某的支持起诉申请,法院对该抚养费纠纷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同时,洛南县检察院已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为牛某家庭提供司法救助,缓解其家庭经济困难。(通讯员 高红光 记者 李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