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商洛市采取四项措施,创新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力促全市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为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商洛市采取四项措施,创新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力促全市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夯实工作责任。市委、市政府两办文件印发《商洛市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将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班子成员、工作人员履行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职责进行明确细化。同时,出台《商洛市综治鉴定工作办法》,对拟提请市级以上(含市级)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拟提拔晋升为市委管理的正、副县级(含正、副调研员)领导干部,市管干部拟推荐为市级以上(含市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部实施综治鉴定,健全完善对各级各单位及其领导履行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职责的动态监督。
二是强化精准考核。制定全市综治和平安建设目标责任书,将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履行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任务具体化,将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时限等精准到每一个部门和单位,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年终进行统一考核,记入市委对各级各部门年度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干部晋职晋级的重要参考。同时,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与7个县(区)党委、政府和102个市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订目标责任书,砸实工作责任,为强化和实施精准考核提供理论依据。
三是丰富活动载体。以市委、市政府两办文件印发《深化“平安商洛”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从2018开始至2020年,以创建平安县(区)、平安镇(办)、平安村(社区)、平安单位、平安小区、平安街道、平安家庭、平安医院、平安校园,评选优秀治安中心户长、优秀平安志愿者“九大品牌”为重点,在全市校园、医院、旅游景点、交通运输、食品药品、工商企业、重点项目、金融“八大领域”,实施“城镇雪亮、平安点亮”“平安商洛我点赞”“万名红袖章、共护商洛安”“深化平安、助力脱贫”和“金秋进万家、入户送平安”五项行动,即“985”系列平安创建活动,不断拓展平安创建覆盖面,提高公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
四是实施表彰奖励。对年度考核位于优秀等次的县区单位,以市综治委文件予以通报表彰,五年内,对累计三次(含)以上被考核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县(区)、平安建设先进镇(办)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的,由市委、市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其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分管领导和先进工作者,择优推荐全国、全省评选表彰。召开了全市2013-2017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会议由市长主持,市委书记讲话,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市综治委主任、副主任和市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各县区党委、政府及政法委、综治办、公安局主要领导参加会议,对荣获2013-2017年度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83个先进集体和76名先进个人以市委、市政府文件进行了表彰。
(商洛市综治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