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将于2020年7月1日正式施行。近日,商洛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通知》,对全市开展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进行安排部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将于2020年7月1日正式施行。近日,商洛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通知》,对全市开展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社区矫正工作是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现惩罚与教育刑罚目的、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法治实践,是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发展起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刑事执行制度。全市从2010年6月正式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历经局部试点、全面推行和深化推进三个阶段,全市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一直处于0.1%一个较低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社区矫正法》的出台必将有力推进全市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通知强调,社区矫正工作要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结合,坚持专门机关和社会力量相结合,坚持采取分类管理、个别矫正,有针对地消除矫正对象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帮助其成为守法公民。各级人民政府要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矫正工作,将社区矫正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社区矫正机构应当配备具有法律等专业知识的专门国家工 作人员,履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执法职责。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做好教育帮扶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社区矫正法》的学习贯彻纳入年度普法宣传计划,集中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月活动,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财政、民政、教育、人社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共同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好《社区矫正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商洛、法治商洛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