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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出台社矫对象外出管理规定

日前,韩城市司法局联合韩城市人民检察院出台了《韩城市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规定(试行)》。《规定》聚焦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为执法提供了操作标准。

《规定》对韩城市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申请、外出审批、外出管理、外出销假和检察监督作了详细规定。对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申请及审批程序作出进一步规范,既有利于社区矫正对象依法依规履行程序,又规范了司法行政机关的审批工作,使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更具人性化和操作性,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期间管理。在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期间,司法所应当督促其按时汇报工作和生活情况,并记录在卷。同时,利用信息技术、通信手段进行跟踪管理,发现社区矫正人员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应当责令其立即返回,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罚;对社区矫正对象因就业、就学经常跨市、县工作外出作出规定,尽可能满足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务工、就学需求;明确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执法工作监督,既有助于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又做到监管宽严适度,预防脱管和再犯罪。

(记者 张建锋 通讯员 冯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