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危化品安全监管从“事后响应”到“事前预判”

今年以来,陕西省韩城市公安局在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风险隐患管控工作中,全力打造“制度全落实、信息全录入、安防全覆盖、平安不出事”的新型管理模式,推动管控工作从“事后响应”向“事前预判”转变,实现安全事故“零发生”的目标。

近期,韩城市某公司的剧毒危险化学品改建仓库如期投入使用,企业负责人专程到韩城市公安局表示感谢。今年以来,该公司因业务拓展,急需对原有的仓库进行改建。韩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了解到企业的这一需求后,积极开展治安防范“送诊上门”,围绕安防设施建设、物品流向监控、管理制度落实等方面,指导企业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措施,使企业仓库如期投入使用。

针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用途广、专业性强的特点,韩城市公安局以全市70个警务室、128个警务工作站为依托,在全市推行网格化管理,由社区民警、网格员、涉危专业人员组成“最小工作单元”,定期对全市化工、涉爆以及教学、科研、医疗等单位开展全面摸排,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同时,韩城公安及时将摸排情况录入陕西省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向管理系统,健全完善基础数据库,建立“一企一册”制度,做到数据实时更新、信息真实有效。韩城公安加强横向联动协作,将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纳入网格,做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立足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向管控+治安防范”管理职责,韩城公安采取“查硬件、查台账、查制度、查人员、重夜查”的“五查”措施,全面检查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仓储、使用、运输等环节,摸清薄弱环节,堵住管理漏洞。对违规违法经营、问题隐患较多的涉危单位,从严整治;对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实行专人监管负责。此外,他们为全市使用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全部安装红外报警、视频监控等安防设施,推动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韩城市公安局联合应急管理等职能部门,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没有安装避雷针、监控探头为非防爆探头等安全隐患,现场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韩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指导各派出所与辖区企业签订《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并督促从业单位严格落实流向登记、凭证购买、丢失被盗报告、转让报告等管理制度,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流向可控、责任可究。(记者 郭喆;通讯员 王源 王海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