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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红利释放:上半年全国法院审判质效稳中有升

案增人减司改红利释放 上半年全国法院审判质效稳中有升

收案前十法院都在京沪粤

制图/孟绍群

法制网记者 周斌

全国法院受理案件1458.6万件,同比上升11.2%;143家基层法院新收案件超1万件;法官平均办案数量、效率提升至2008年的近3倍……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全国法院和最高法审判执行工作态势。

最高法审管办主任李亮、副巡视员韩伟认为,一组组鲜活数据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全国法院通过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审判管理,加大办案力度,审判执行工作平稳有序开展,运行态势总体良好,审判质效稳中有升。

暴力恶性犯罪案降4.57%

近年来,我国法院受案量持续增长。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共受理案件1458.6万件、结案888.7万件,同2016年上半年相比,分别上升11.2%、9.88%。其中,最高法受案增速明显快于全国平均水平,受理案件15400件,结案9594件,同比分别上升24.2%、20.8%。

从全国范围看,共有369家法院新收案件增幅超过50%,198家法院增幅超过40%,343家法院增幅超过30%。

这么多案件,分布并不均衡。全国有143家基层法院收案超过1万件,440家基层法院在5000件至1万之间,543家在3000件至5000件之间,有些法院收案不到1000件。

全国新收案件量最大的10家基层法院全部集中在北京、上海和广东“珠三角”地区,分别是上海浦东、北京朝阳、广州越秀、深圳宝安、深圳福田、北京海淀、上海静安、东莞第一人民法院、北京西城、上海闵行。而新收案件超万件的143家基层法院,超过100家位于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经济发达省市。

李亮说:“这一情况与各地经济社会综合发展水平相适应。总体上看,经济运行活跃、社会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受理、审结的案件数量也较高。”

他分析认为,司法案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各类案件蕴含的大量有关社情民意、经济社会建设、法治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状况、趋势以及内在规律的信息,既能体现社会发展的新变化,也能体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新动向,还能体现改革发展中矛盾纠纷的新特征。

比如,企业破产案件近十年都低位徘徊在每年两三千件,2016年法院受理5600余件,今年上半年受理4700余件,同比上升65%。更多“僵尸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党中央关于坚定不移处置“僵尸企业”的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力执行。

从案件类型看,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新收刑事案件80.35万件,审结72.82万件,排名靠前的罪名为盗窃罪、危险驾驶罪、故意伤害罪等。新收民事案件681.24万件,审结556.57万件,排名靠前的案由为民间借贷纠纷、离婚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新收行政案件28.75万件,审结24.26万件,城市建设、资源领域案件多发。

李亮说,从去年上半年、今年上半年刑事案件数据来看,刑事案件保持稳定,但故意杀人、绑架、强奸、抢劫、放火、故意伤害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暴力恶性犯罪案件同比下降4.57%。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社会治安管理水平的提升和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司法改革红利充分释放

2008年,全国法院受案数首次突破1000万件,当时全国法院法官人数为18.9万人;9年后的2017年,仅上半年,法院受案数就超过1400万件,而法官人数则精简至12万人。即便如此,审判质效仍稳中有升,全国法院结案数同比提升近10%,圆满完成上半年办案工作任务。

李亮解释说:“面对收案持续上升的严峻态势,各级法院坚持用改革的思维和方法破解工作难题,实现审判执行工作良性运转。”

加强优秀法官选任。通过严格标准、严格考核,选拔能力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法官进入员额,从而实现把最优秀的人才吸引到办案一线的目标。截至目前,全国法院共遴选产生120138余名员额法官,员额法官岗位均配置到一线办案部门,85%以上的人力资源集中到办案一线岗位。

员额制改革到位后,今年上半年,12万名法官审结888.7万件案件,平均每名法官半年审结74件案件,全年预计审结150余件案件。

李亮说:“这就意味着,法官平均办案数量、办案效率已提升至2008年的近3倍。”

与此同时,全国法院通过改革逐步取消案件审批,确立法官、合议庭办案主体地位。改革后,地方法院直接由独任法官、合议庭裁判的案件占案件总数的98%以上,大大提高了审判质效。

各级法院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辅助法官办案的智能化水平,逐步将法官从繁重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目前,全国3520家法院、9238个人民法庭和39家海事法院派出法庭已经全部接入法院专网,建成覆盖全国四级法院的执行流程信息管理系统、人事信息管理系统、数字图书馆等平台,实现全国法院“一张网”。

在此基础上,各级法院大力推广运用智能审判支持、庭审语音识别、文书智能纠错、庭审自动巡查等辅助办案系统,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并上传到办案系统,为法官办案提供智能服务,切实减轻了法官事务性工作压力。

李亮说:“随着‘四梁八柱’司法改革举措的全面到位,司法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改革红利充分释放。”

李亮以上海法院举例说,今年上半年,上海法院新收案件39.56万件、审结38.01万件,同比分别上升8.05%、8.57%;结案率达到81.71%,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0.81个百分点,位居全国首位;法官人均结案数150.52件,远高过全国平均水平。

最高法受理进京访大减

最高法巡回法庭是司法改革的“轻骑兵”,随着今年年初增设4个巡回法庭,最高法巡回法庭已覆盖我国6大区域,最高法本部只负责审理专业性较强的案件及华北五省份的相关案件,案件量较大的民事二审和申请再审审查、行政申请再审审查、刑事申诉等均下放到巡回法庭,同时巡回法庭还承担了接待信访等职能,形成最高法新的审判执行工作格局。

韩伟介绍说,今年以来,最高法巡回法庭精心打造优质审判团队,从本部选派审判经验丰富、业务素质精湛的主审法官,与法官助理、书记员组成“1+1+1”新型审判团队,配齐配强审判辅助人员,规范办案流程,明确职责清单,激发队伍活力。

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原则,巡回法庭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严格实行随机、均衡分案,随机组成合议庭,实行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办案负责制,庭领导不审批自己未参加审理案件的任何裁判文书。大力推动庭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庭长、副庭长作为审判长或者承办人审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

巡回法庭还充分发挥巡回审判优势,加强与巡回区联系,深入巡回区办案。今年上半年,各巡回法庭审理的相当一部分案件,均由合议庭深入辖区各巡回审判点开庭、询问,深入查明案件事实,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6个巡回法庭共受案5821件,审结4162件。其中,巡回法庭新收案件占最高法所有新收案件的44.83%,审结案件占43.38%。也就是说,最高法有超过四成的案件在各巡回法庭办理,“家门口的最高法院”名副其实。

韩伟说,由于巡回法庭的设立,最高法本部立案庭受理的进京访数量同比减少17.5%,充分反映了最高法工作重心下移、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实际效果。

法制网北京7月31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