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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 建立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机制

■ 在全国首创人民陪审员和人民调解员“双向优选”机制

■ 全省19741个村(居)全部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窗口

11月4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六场,省司法厅副厅长师建平等围绕“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主题介绍情况并答记者问。

省司法厅自2018年11月重新组建以来,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发挥法治保障、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围绕高质量发展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省司法厅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建立省、市、县三级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和办事机构,推动出台《关于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陕西的决定》;建立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机制,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启动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部署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举办“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推动法治陕西建设向纵深发展。

围绕高质量发展强化法治保障。省司法厅研究制定司法行政助力优化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等6个“十条措施”并持续推进。聚焦“六稳”“六保”等重大任务和自贸区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重要领域加强行政立法,完成了《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50余部法规规章审查修改任务。

围绕高质量发展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省司法厅以创造高品质生活为导向,全力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和网络三大平台,村(居)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全省10个市、107县(市、区)、1283个镇(街道)、19741个村(居)全部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窗口。我省在清理农民工欠薪法律援助工作方面被司法部确定为全国示范省份。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完成“七五”普法工作任务。

围绕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稳定防线。省司法厅积极构建罪犯“五大改造”工作格局,探索建立戒毒人员后续照管机制,推动社区矫正刑罚执行一体化。全省监狱系统连续5年实现“四无”目标,6个戒毒所连续10年保持“六无”。省司法厅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部署开展“六好司法所”示范创建活动,推进人民调解“三库两平台一基地”建设。在全国首创人民陪审员和人民调解员“双向优选”机制,村(居)普遍设立了专职人民调解员。

(记者 成全勃)